一、填報志愿對象
2021年初中畢業,參加全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初中學考”),未被錄取普通高中或職業高中的考生。
二、填報志愿時間
2021年8月2日9:00—8月7日18:00。
三、填報志愿方式
考生本人須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jxeea.cn),點擊“中考學考”欄目,再點擊“高中階段招生電子化管理平臺”按鈕,進入“江西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電子化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管理平臺”)進行志愿填報
四、填報志愿注意事項
1.考生憑本人報名序號和密碼,輸入驗證碼后登錄管理平臺填報志愿。如考生遺失報名序號和密碼,可到初中學考報名所在縣(區)招考機構查詢。
2.2021年非師范定向五年制高職院校招生代碼、專業代碼、招生計劃及聯系人信息等均在登錄管理平臺報名系統的首頁顯示,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依據及咨詢使用。
3.考生必須依據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非師范定向五年制高職院校招生計劃,嚴格按照填報志愿有關規定和要求選擇填報院校、專業志愿,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4.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8月2日-8月7日)由本人在網上填報志愿,在填報志愿期間可對填報的志愿進行修改。凡在規定時間未填報或未提交的,均認定為自動放棄該次志愿填報。
5.所有考生必須按規定要求填報平行院校志愿、專業志愿,高職院校不得自行組織未填報志愿的生源,省教育考試院不錄取無志愿的考生。
6.院校必須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按考生志愿投檔的考生,依據本校錄取規則和我省有關規定進行錄取。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院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棄為由退檔;考生也不能自行申請退檔。
2021年江西省非師范定向五年制高職院校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工作細則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21〕3號)要求,為確保我省2021年五年制高職院校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高效、有序實施,特制定本細則。
第一條 我省2021年非師范定向五年制高職院校招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考生可網上填報4個平行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可選報4個專業志愿。征集志愿時設2個平行院校志愿、2個專業志愿。平行志愿與征集志愿分別實行一輪投檔,不進行補充投檔或后續投檔。
第二條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院校,在學校招生章程和招生簡章中公布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收費標準和錄取規則等,及時發布招生信息,指導考生網上填報志愿。
第三條 未被錄取普通高中或職業高中的考生,可在8月2日-8月7日,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jxeea.cn),填報非師范定向的五年制高職院校、專業志愿。
第四條 實行平行志愿是由計算機依據考生排序名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錄取。即:先按參與投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次檢索考生所填報的4個平行院校志愿,只要被檢索的平行志愿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按照計劃數1:1投檔,將符合要求的考生信息投檔院校。如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照考生語文、數學、外語科目順序逐個進行排序,即先看語文分數;若語文同分,則看數學分數;若數學同分,最后看外語分數。
第五條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考生總分按照2021年全省統考科目: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物理85分、化學75分、道德法治80分、歷史80分、體育60分,總分共計740分。
第六條 平行志愿投檔院校后,院校必須嚴格按照考生成績及填報的4個專業志愿,確定考生擬錄取專業,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辦理錄取手續。院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錄取工作并及時公布新生報到等事宜。
第七條 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或身體條件不符合錄取要求等原因需要退檔的,院校必須提出書面退檔申請,說明退檔原因并加蓋院校公章,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進行退檔處理;對退檔后產生的遺留問題,一律由院校負責解釋和處理。
第八條 對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省教育考試院將在網上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及缺額計劃數,進行網上征集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報征集志愿。
第九條 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可在最低控制線上有序組織有意向就讀的考生填報本校志愿、專業志愿,在規定時間內由省教育考試院投檔并辦理錄取手續。